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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部分收件材料解释说明
2026-04-22 10:45 来源:邵武市住建局 访问量:

根据福建省统一收件材料要求,现就部分收件材料说明如下:

     关于租房,借住材料的解释说明如申请人是租房居住者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备案凭证;如借住他人住房的,提供由房屋产权人与借住人共同签名确认的借住说明并附房屋产权证;

关于部分收入材料的解释说明:

1.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劳务派遣等固定工作的提供就业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情况证明,同时提供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申请前十二个月的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开具纳税记录流水;

2. 个体户、灵活就业、失业、待业人员提供个人承诺收入情况证明,需同时提供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申请前十二个月的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开具纳税记录流水;

3.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中有离退休人员的,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

4. 自有机动车辆提供购车发票;

5. 个体工商户或企业股东提供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份金额证明;

6. 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未成年人无需提供;

7.一件事中申请人学历一栏仅针对新就业职工群体,其他类型群体不需要!!

  

  

           邵武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6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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